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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湖北8月11日电(通讯员 易瑞云)8月7日,江北院召开2020年第2次检察官会议,首次将参会人员范围由以往的检察官扩大至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并首次邀请检察辅助人员组织指导性案例讲评。检察官在机关2号楼2楼会议室主会场参加会议,检察辅助人员通过腾讯会议APP系统参加会议。
会上,第三检察部案管中心负责人、检察官易瑞云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20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适应内设机构改革升级版相关内容,第三检察部案管中心书记员陈志林通报江北院2020年上半年主要业务工作情况。
为更好对接办案需求,第二检察部书记员彭寰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九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70-72号)》,她结合工作中办理的类似案件进行分析,围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指导性案例之间存在的差距等提出思考,引导检察官在办案中注重发现、挖掘优质案件,将案件办到极致。
据悉,办案实践中,检察辅助人员根据检察官的指导,负责开展审查案件材料、草拟法律文书、案件记录等检察辅助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负有一定的案件质量责任。检察官会议是案件管理的重要平台,将检察辅助人员纳入检察官会议参会范围,是规范检察人员办案工作的需要。同时,由检察辅助人员领学指导性案例,有利于培养检察辅助人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