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窗
检察视窗
福建东山: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工作
时间:2020-08-25  作者:李定灿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825日电(通讯员 李定灿)近日,福建省东山县检察院为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犯罪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该院联合公安、司法、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实施办法》,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工作。

  据悉,东山县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制定《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实施办法》的内容,规定了犯罪时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或已年满十八周岁但未毕业在校学生的等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范围,规定了主犯、惯犯、累犯、缓刑、假释重新犯罪等不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范围,规定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时间,规定了拟作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的意见,规定了检察机关、司法、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作为帮教和考核机构,规定了附条件不起诉的被考察人在监督考察期间应当遵守义务,强化对被考察人心理辅导、戒瘾治疗、公益劳动、禁止进入特定场所和接见特定人员等附条件规定,对于遵守考察规定的被考察人、考察期限届满,检察机关才做出《不起诉决定书》,并通报考察单位和考察人等规定。

  今年来,东山县检察院对3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联合组织司法、共青团、妇联、公安等部门进行考察工作,并作出不起诉决定,取得检察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