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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福建8月31日电(通讯员李定灿、肖栋梁)近日,福建省东山县检察院首次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正义网上,进行公告程序。
据悉,被告人陈某某系福建省东山人,于2020年5月26日晚上,在禁渔期间,雇佣5名船员私自驾船到该县兄弟岛屿附近海或进行灯光围网捕捞,违规使用捕捞网具。于2020年5月27日上午,被漳州海警局当场抓获。
2020年8月12日,漳州海警局将该案移送东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查认为,被告人陈某某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同时也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条件。东山县检察院在正义网上履行公告程序,等待公告期满,将依法提起被告人陈某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打击破坏海洋生态犯罪、维护海洋生态环境,作出检察机关应有贡献。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