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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严查少儿“三不宜”,长乐在行动
时间:2020-09-02  作者:陈叶 黄颖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9月2日电(通讯员陈叶 黄颖)“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需要家长陪同入住,如有特殊情况要向公安机关报备,按照他们的指示来登记。” 8月20日晚,当被问起未成年人入住酒店的相关规定,长乐区一家旅馆经营者面对询问,对答如流,在场的检察官和联合执法组成员频频含笑点头。 

  据了解,近期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犯罪或被侵害案件中,发现由于个别商家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导致未成年人在酒吧饮酒、无身份证入住旅馆、随意出入网吧以及未满16周岁打工等“三不宜”(进入不宜场所,从事不宜职业,实施不宜行为)情况时有发生。为此,长乐区检察院于79日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积极反映,根据检察建议内容及时加强对少儿“三不宜”的管理,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并建立常态化信息通报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 

  为了检验检察建议落实情况,8月201930分,长乐区公安局、文旅局、工信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对辖区内的酒吧、网吧、ktv、旅馆等场所进行了近3个小时的突击检查,长乐区检察院派员参加。当晚的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了未成年人经常出入的5家宾馆酒店、3家酒吧、2家网吧和1KTV会所,未发现这些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等情况。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