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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山:检察机关开展修复海洋生态环境活动
时间:2020-09-09  作者:李定灿 许子云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9月9日电(通讯员李定灿 许子云)近日,福建省东山县检察院与漳州市海警局等有关部门开展放养育苗修复海洋环境活动对非法捕捞水产品人员进行缴纳生态补偿金5万余元,购买25余万尾鱼苗到东山海域放流,进行海洋渔业生态进行修复,使受损的海洋渔业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实现惩治犯罪与保护环境的有机结合。取得生态检察工作实效

  据悉,在今年禁渔期间,被告人黄某、庄某等多人,在禁渔期间,在东山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漳州市海警局当场抓获,案件经东山县检察依法审查,认为黄某、庄某等多人在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鉴于犯罪情节较轻,且自愿认罪认罚,缴纳生态补偿金,购买鱼苗增殖放流,依法向法院建议适用缓刑并被依法采纳。

  东山县检察院致力于以“检察蓝”卫护“海洋蓝”为着力点,打造“蓝蓝护航”保护海洋环境生态检察新品牌,维护碧海蓝天作出检察机关应有贡献。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