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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市: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丨为审判阶段律师阅卷建立“快速通道”
时间:2020-09-18  作者:第六检察部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9月18日电(通讯员 第六检察部)近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胡某某、赵某某等1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在案件进入沙市区人民法院审判阶段后,被告人才决定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根据省院下发的《湖北省检察机关律师接待工作指引》,对提起公诉并移送法院的案件,以及已做不起诉且当事人未提出申诉的案件,案件管理部门不再提供阅卷服务。如此以来,那应当如何保障律师的合法权利呢?经过沙市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与沙市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多次协调、沟通,决定通过借助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已经制作的电子卷宗,将本案33册案卷材料通过律师阅卷的形式提供给被告人的律师进行阅卷。

  面对此次挑战,沙市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高度重视,及时向检察长、部门分管领导进行汇报,由院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该部门切实落实《关于印发沙市区人民检察院、沙市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刑事案件电子卷宗移送工作的实施办法》,完成刑事案件电子卷宗随案移送沙市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确保律师在审判机关刑事审判庭阅卷方便快捷,解决了律师在审判机关阅卷难的问题。同时,该院第六检察部的干警积极主动与审判机关的刑事审判庭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为刑事案件电子卷宗的移送进一步明晰了工作运行流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工作总体方案的各项要求,扎实稳步推进上级关于在具体工作方面更好落实“八件实事”的相关工作部署,2020年以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在“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方面,采取组建律师预约阅卷微信群、通过12309检察服务平台预约等多种手段保障律师阅卷权,确保律师阅卷只跑一次。 

  截止至今年8月,该院已制作电子卷宗512件,共计1128卷132468页,接待律师545人次。通过细致的工作为律师提供便利的服务,为进一步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按下“加速键”、让工作迈入“快车道”,为充分实现司法为民的目标要求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