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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松滋:一次司法救助公开听证,让一个家庭感受看得见的检察温度
时间:2020-10-15  作者:赵雨晨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10月15日电(通讯员 赵雨晨)“感谢检察机关帮我们渡过难关,感谢司法为民的好政策!我向大家鞠个躬表示我的感谢!” 

  近日,松滋市检察院对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举行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荆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段昌柏、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宋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代表、人民监督员及律师代表一行10余人,到涴市镇政府对陈某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正柱主持。 

  听证会上,王正柱阐述了近年来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情况、受理范围、审批过程、资金来源及开展公开听证工作的意义。随后承办检察官简要介绍了本案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陈某于2020年8月24日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陈某的儿子小陈2013年1月在工地上发生安全事故坠楼死亡,儿媳魏某于2018年4月16日被犯罪嫌疑人高某杀害,后法院判决高某赔偿其孙子两万余元,高某只支付丧葬费6000元,余款未支付。大女儿小青先天智障、未婚,需要家人照顾,孙子初中在读,家庭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生活非常困难,特向该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承办人认为,结合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和《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陈某家既有残疾人又有未成年人,家庭非常困难,拟救助金额5万元。 

  听证人员在充分了解案件办理情况,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围绕该案是否符合司法救助、申请人家庭的实际困难、救助金额等问题发表看法,一致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同意检察机关拟给予陈某5万元救助金额的意见。 

  宋姣副书记:“此次司法救助工作充分体现了解民忧、舒民困、暖民心的初衷,切实做到了人民检察为人民。公开听证的办案形式,体现了检察机关理性、平和、文明的办案理念,值得推广。” 

  市人大代表:“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刑事被害人权益保障,通过公开、透明的听证会,申请人能够充分表达自己意愿,有利于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同时,检察机关依法规范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保障申请人及时获得司法救助,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民生关怀和司法温暖。” 

  人民监督员:“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公开听证,体现出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和担当。” 

  该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努力使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不断丰富救助手段、创新救助方式,强化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谋福利的检察担当。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