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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在专项整治违规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工作中——
时间:2020-10-19  作者:李志方 赵静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河南10月19日电(通讯员 李志方 赵静)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查纠问题过程中,强化检察职能,着力对“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顽瘴痼疾实施专项整治,收到较好效果。

  专项整治中,该院对目前社区矫正环节服刑的暂外人员全面排查,从中发现是否存在监督不力的问题,核查是否存在暂外程序不规范、标准不严格等问题。

  ——将涉黑恶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三类犯罪”的减刑、假释,以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中原判刑期在3年以上或余刑在1年以上、被决定或批准暂外两次以上、暂外期限已超过半年或续保达到两次以上的罪犯作为监督重点,先后派出三个调查组对16名三门峡监狱办理的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以及12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回头看”,实地核查罪犯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改造情况。对三门峡监狱2020年第二次减刑、假释的102名罪犯提请材料全面审查,对于财产刑未履行完毕、多次减刑的36名罪犯,向同监舍罪犯、监管民警了解情况,建议并督促法院对10名重点罪犯开庭审理。

  ——在最近一次减刑中,严格提请前、开庭中与罪犯本人、管教干警、同监舍罪犯的谈话进行调查核实,对5名罪犯建议从严掌握减刑幅度,对2名拟假释的罪犯提出不予假释的书面意见。

  ——针对保外就医罪犯病情鉴定程序不严格、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情形,对实地调查发现的6名需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因病保外就医暂外人员,督促4个基层社区矫正中心及时组织重新司法鉴定。

  ——针对三门峡监狱有关问题,向三门峡监狱发出加强监管干警培训力度、重视对罪犯思想教育改造的检察建议。

  ——针对暂外服刑人员“回头看”中发现的渑池县某社区矫正机构1名暂外人员再犯罪情形,向渑池县检察院发函督促检察监督。

  为进一步增强减刑、假释的法律监督意识,提高发现问题能力,该院积极与三门峡市中级法院、三门峡监狱召开三家联席会议,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在报请减刑、假释以及报请期限等方面达成共识。主动协调三门峡市中级法院加强对监狱报请减刑、假释报请程序和报请期限的日常监督。与三门峡监狱会签《关于加强罪犯计分考核监督工作的规定》,强化对罪犯减刑、假释的同步监督,从根本上解决监督不力问题。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