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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松滋:《民法典》进校园 法治副校长为孩子们带来法治课堂
时间:2020-12-07  作者:赵雨晨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12月7日电(通讯员 赵雨晨)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安全法治教育,继续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松滋市检察院先后走进松滋一中、实验中学和八宝中学等10余所学校,以“《民法典》进校园”为主题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宣讲活动,向青少年普及民法典相关知识,用法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同学们作为‘准大人’,是不是也在思考一些问题: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社会实践中,我应该扮演什么角色?我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义务是什么?我们遇到了那么多线上线下好与坏、正与误的判断、争论……,我为什么这么看、那样想?” 

  授课期间,法治副校长们通过演示PPT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什么是法、什么是《民法典》、《民法典》带来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学生们了解《民法典》的重要地位及意义。 

  “有没有同学在看网络直播时,给主播打过赏?” 

  “案例里自然人的剪影能够被认定为肖像吗?” 

  “被高空抛物砸晕了,该怎么办?” 

  “撤销监护权了还有法定责任吗?” 

  随后,法治副校长们通过侵害肖像权、未成年人高额打赏网络主播、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损害、高空抛物等一个个生动的案例,运用“以案释法”的形式,讲解《民法典》与学生们息息相关的人身权、财产权及其他权利,同时引导大家自觉树立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  

  生动活泼的课堂引起了大家对法律知识浓厚的兴趣,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并积极提问互动,纷纷表示,在此次活动中受益匪浅,对《民法典》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 

  “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专项活动,制定‘建立对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专项工作实施措施,努力把潜在的危险人员拒之校园门外。” 

  最后,法治副校长们提醒大家要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增强防范意识,希望通过此次宣讲活动,增强大家对《民法典》的了解,树立法治观念,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