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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假扮美女“网”来恋人,谋划甜蜜骗局
时间:2020-12-11  作者:郑燕娟 肖艾佳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12月11日电(通讯员 郑燕娟 肖艾佳)“你如果爱我,就给我发1314。”……如今的恋爱交友方式,早已不似从前——“真诚、真心、真人”,各种交友平台层出不穷,被告人正是利用了这点,在某知名交友平台上冒充女性,通过与系统自动匹配上的一些男性,与之交友,互加微信,慢慢以“谈恋爱”的方式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之后就经常以搞暧昧、撒娇等方式让对方发红包、转账以示对“她”的爱意,单身多年的小熊先生就这样陷入了被告人余某设置的甜蜜骗局。 

  2019年10月的某一天小熊先生在某知名交友平台上认识了一名大自己一岁的离异女性丽丽姐,经过初步了解互看照片后便添加了微信好友。 

  丽丽姐自称离异,经营一家连锁服装店,婚姻的不幸造就她坚强独立的性格,这个受过伤的女人就在小熊先生心里扎下了根,之后两人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在之后的热恋期间,丽丽姐先经常以哄她开心就发“1314一生一世” “520我爱你”等表示爱意的金额为由向小熊先生索要微信红包、转账,后又以开设分店资金不足,需要借款等,共从小熊先生出骗取10万余元,再后就删除微信联系不上,直到这个时候,小熊先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赶紧报警。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在宁德的某小区抓获了“丽丽姐”。“丽丽姐”原来就是被告人,身高七尺的男儿余某,因为做生意不顺,而想到了通过交友平台发送提前准备的女性照片、视频等方式假扮女子来骗取单身男士的钱财。 

  经过检察机关审查查明,被告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利用电信网络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万余元,数额巨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构成诈骗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对这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检察官提醒大家,在网络高速发展的今天,网恋已经不是新奇事了,通过社交软件结识新朋友成为了一种新的交际手段。但是,网络毕竟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一定要认真核实对方身份和真实情况,避免资金往来,必要时可向警方求助,以免上当受骗。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