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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在高处 落在实处——连江县检察院向人大代表交出“检察答卷”
时间:2020-12-16  作者:庄然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12月16日电(通讯员 庄然)“请代表们检阅!”12月2日,福州市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在苔菉镇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来自当地21位不同行业领域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出席,对该院在扫黑除恶、未成年人保护、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回头看”,检察长陈永标自信对答,用实实在在的数据交出了“检察答卷”。 

  “四项机制”推动专项斗争走深走实 

  人大代表们提出,黑恶势力是社会“病变”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得是否彻底是一个地区长治久安的基本要素。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连江县检察院严格督办,建立审查引导侦查全覆盖,深挖线索统一审核把关,落实“一案一建议”,将专项斗争走深走实。 

  对检察机关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来说,是一场与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短兵相接的攻坚战。院领导发挥头雁效应,对重大涉黑恶督办案件靠前指挥、带头办案;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从侦查阶段就促进严把证据标准,以有效解决涉黑恶案件审查周期长、退回补充侦查率高等问题;对办理的案卷材料中全面审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保护伞”、是否还存在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对可能涉及黑恶犯罪相关罪名的案件开展“回头看”。 

  如果前3项机制是着眼案件本身,那“一案一建议”则立足长远。 

  检察院遵循“通过个案办理推动一个领域、一个方面、一类问题的社会治理”理念,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等问题,向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5条,有效堵塞了社会治理漏洞。如在办理贺文龙团伙涉黑案时,发现连江县保安服务管理混乱,许多娱乐场所存在“黑保安”问题,违规聘用未取得保安员从业资格、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未经保安服务公司聘用的保安员,向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认真履行保安服务监管职责。县公安局积极采纳,当即对保安监管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对连江县保安服务市场开展拉网式清理整顿行动。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依法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9件99人,经审查认定为涉黑恶案件4件82人,排除公安机关以涉恶性质提请逮捕案件5件17人。审查起诉公安机关移送的涉恶黑案件7件47人,排除公安机关以涉黑恶性质移送起诉1件6人。对其中6件41人以涉黑涉恶性质依法提起公诉。在办理上述涉黑恶案件中共发现涉黑恶线索共计22条,均妥善移送至连江县扫黑办以及纪委监察部门。同时,针对案件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等问题,向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保障局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5条。 

  “联动办案”形成未检工作社会合力 

  有的不仅是人大代表,同时也是一位母亲。“孩子们是每个家长的心头肉,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对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工作,她格外关注。 

  “调动全社会积极性,共同参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在陈永标看来,“众人拾柴火焰高”,如何盘活存量,整合现有资源,形成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是未检工作破题关键。 

  检察院近年来联合县教育局、法院等13个部门出台《连江县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成立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个部门出台《2020年下半年连江县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重点检查宾馆违规留宿未成年人问题。联合团县委成立连江县大风车青少年社工服务中心,并与团县委联合签订《关于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引入青少年司法社工的实施办法(试行)》,积极调动司法社工力量共同参与未检工作。 

  此外,该院探索临界预防机制,对其临界犯罪行为“打预防针”。目前已梳理未成年人212人,组织参观未管所13人次。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针对“连江初三女生校外惨遭电棍电击”事件,以及省市县领导高度重视的“幼童被猥亵案”,均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快速处置。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2016年以来,共帮助93名涉罪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开展亲情会见85人次。对部分涉罪未成年人的异地监护人不愿或不能及时到场的,由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刑事诉讼活动39人次。 

  又有人大代表提出疑问:“陈检,您介绍的情况主要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和临界犯罪两个方面,我们检察院在普法和预防犯罪上的工作主要是哪些?” 

  “检校合作,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陈永标掷地有声。 

  连江县检察院目前已有7名院领导担任县部分中学法治副校长,带头送法进校园,29名业务骨干担任法治辅导员,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 

  2016年至今,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21场;今年开设“‘未’爱相连”专栏,已推送微信专栏5篇;自行编撰法律读本《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读本》《嫩枝细芽怎堪折,检察扶蕊绽新天》,已发放近4000册;发挥“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禁毒基地”作用,定期组织参观,安排专人讲解,提升普法效果,参观人数2000余人;联合开展“云课堂”法治教育,通过线上平台全县38所学校的师生实时观看在连江县敖江镇第二中心小学进行的法治讲座...... 

  “专项监督”助力地区生态文明建设 

  “良好的生态是我们留给子孙后代最好的物质财富,检察机关在这方面有哪些举措?”人大代表们迫不及待地追问。 

  陈永标回答,检察机关近年来积极践行并不断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努力增强办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的司法保护效果,为连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检察机关针对县为渔业大县的地域特点,树立陆海统筹全局观,谋划推动海洋与近海陆域环境顽固问题的治理。如2019年针对某景区有大量海蛎壳等渔业生产废物长期堆放占用林地、污染环境等问题,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促成相关职能部门转运、填埋固体废物,并责令违法单位进行覆土绿化。该案入选福建省检察机关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典型案例;2020年针对近海养殖区漂浮大量白色泡沫浮球碎块等海漂垃圾,以及闽江入海口一带红树林生长环境遭到海漂垃圾、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破坏问题,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促成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惩罚只是手段,修复才是根本目的。 

  检察官们将开展生态修复工作与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衔接,教育引导损害责任人对受损生态环境资源进行修复,并把生态修复开展情况作为依法不批准逮捕、相对不起诉的衡量要件和提出从宽量刑建议的有力依据。针对近年我县生态环境与资源领域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案件多发、受损地修复难等问题,起草《关于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由县委、县政府两办正式印发。《意见》细化生态修复启动程序、修复流程、案件处理、“两法衔接”、公益诉讼等环节,明确生态修复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统筹开展集中性生态修复等,进一步推动我县生态修复工作常态化,有力破解生态损害造成的“公益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 

  “那司法监督工作呢?”“信访工作是否推陈出新?”“经济犯罪领域的检察工作开展得如何?”......检察开放日上,人大代表们争先提问,检察官们有问必答、报之以诚。“代表们所关心的很大程度上就是老百姓们关切的,‘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陈永标笑言。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