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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福建12月17日电(通讯员李淑丹 陈能乐)为贯彻上级院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部署,连江县检察院制定《连江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将领导干部执法办案前移至接访台,拉近检察机关与群众距离,切实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日前,连江县检察院成功解决了一起信访积案。2011年余某某的妻子陈某某因做生意缺乏资金向刘某某借款80万元,后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无力偿还。刘某某诉之法院,因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行为,余某某被追加为共同被告。经法院判决,陈某某、余某某需偿还刘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后刘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刘某某与余某某私下达成和解,在抵消刘某某前妻所欠余某某妻子的款项后,由余某某的父亲再向刘某某支付60万元,以全部了结双方的执行纠纷,解除余某某名下房屋的查封。
因刘某某作为债务人与案外人又有债务纠纷,该案外人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继续拍卖余某某名下的房产。法院在该裁定书未撤销的前提下,以被执行人余某某未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由,裁定拍卖上诉房屋,并重新作出执行裁定书,对上诉房屋再次进行查封。
2019年7月,余某某的父亲多次到连江县检察院上访,申请执行监督。为此,连江县检察院加强与县法院执行局的沟通协调,积极参与该执行案件的调解,促成该案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最终,信访人余某某在连江县检察院签署了息访息诉承诺书。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