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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江:调解群众纠纷,建议公安规范受案
时间:2020-12-17  作者:胡东宾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12月17日电(通讯员 胡东宾)2020年7月17日,连江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接到综合业务部以连检控内移[2020]2号移送的林某某控告材料。林某某反映其山岩被盗,要求公安机关以刑事案件立案处理,并控告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存在程度不当行为等情况。收到控告材料后,连江县检察院向连江县公安局调取案卷材料。  

  在审查案件事实、核实有关证据、向经办派出所了解办案情况之后,连江县检察院认为从当前公安机关查明及提供的证据来看,该案不属于刑事立案监督范围,应属于民事纠纷。因此,于2020年10月13日向控告人林某某进行书面答复,告知其可以就控告事实向法院起诉要求相对人归还石头或请求赔偿损失。 

  在审查该案过程中,承办该控告件的检察官发现公安机关办案程序瑕疵问题,为此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限期整改,并要求公安机关继续做好后续调查、调解等矛盾化解工作。连江县公安局收到该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认真及时反馈,责令相关民警加强学习,熟悉办案程序及系统操作。后,联合相关单位对双方当事人经济纠纷问题进行调解,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并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