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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检察院探索相对不起诉人参与社会服务工作机制
时间:2020-12-17  作者:林威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12月17日电(通讯员 林威)出台《关于积极依法适用相对不起诉案件的实施意见》,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轻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中酒精含量低、已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初犯、偶犯、自首、立功及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等确立为相对不诉案件适用条件;对生态破坏类案件,由犯罪嫌疑人自愿现身说法,深入所在镇村开展绿色公益宣传;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类案件,由犯罪嫌疑人到交警大队重新学习交通法规、参与交通秩序维护;对轻伤害案件,由犯罪嫌疑人到社工机构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等;邀请华安县社工、义工机构、交警大队等社会公益组织和单位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现实表现、参与服务情况进行打分,并将结果向检察机关反馈;对相对不诉案件每案开展案件评查和纪检监察监督。办案检察官不定时对从事社会服务的对象进行巡查,防止存在“以钱代劳、请人服务”现象。同时对案件被害人及家属进行回访,听取意见。对考察有意见或有异议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察评估人等举行公开听证会。今年来,适用该机制办理相对不起诉案件4件4人, 其中,举行公开听证会1次,由相对不起诉人入村现身说法、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参与交通秩序维护3天。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