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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江:连江检察院开展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执行监督 筑牢收治防线
时间:2020-12-18  作者:魏陆晓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12月18日电(通讯员 魏陆晓)“邱某某这个精神病人之前不是因为伤人要被关到精神病院吗,怎么现在还都在家里?”日前,连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的检察官在日常工作中收到群众反映被强制医疗决定人邱某某未依法送达强制医疗场所的情况。对此。连江县检察院工作人员立即启动强制医疗执行监督,向连江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依法执行强制医疗,目前邱某某已经被连江县公安机关顺利送交福州市强制医疗所,完成收治工作。 

  强制医疗是指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的,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予以强制医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强制医疗执行进行监督。 

  2018年底,涉案精神病人邱某某因精神疾病导致幻听,以为被害人邱某某将其儿子打伤,遂持刀追砍被害人邱某某,致使邱某某背部受伤,经鉴定被害人伤情为轻伤二级。2019年8月,经福建省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邱某某行凶时对其行为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丧失,无刑事责任能力。2019年9月连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邱某某决定强制医疗。但是在强制医疗决定书下达后,在执行上却存在困难,因为2019年福州市尚未有符合规定的强制医疗场所,且在本地的精神疾病治疗机构治疗的相关医疗费用高、家属无法负担等原因,因此被强制医疗决定人一直无法完成收治工作,只能暂时将其放在家中,由其家属及公安机关对其采取临时约束性措施,这种情形不利于保障被强制医疗决定人的合法权益,也存在着社会安全隐患。 

  为维护被强制医疗决定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保障强制医疗依法进行,连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通过到连江县人民法院查阅卷宗,到邱某某家中实地走访被强制医疗决定对象与其进行谈话,向其家属了解邱某某病情、精神状态,并积极与福州市强制医疗所进行沟通协调收治工作等方式全面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之后连江县检察院向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尽快将邱某某送交福州市强制医疗所进行强制医疗。2020年8月,邱某某已被送往福州市强制医疗所,完成强制医疗收治工作。 

  “人民检察院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决定和执行进行检察监督,是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需要,亦是促使被强制医疗决定人能恢复正常生活能力的、保障其合法权益的需要。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强制医疗机构的日常工作联系,推进强制医疗执行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连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如是说。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