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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12月25日电(通讯员 陆成雄)2020年12月23日9时许,湖北省汉川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樊银祥接待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被害人妻子向某荣等人,当即听取了向某荣关于丈夫夏某权被害致死经过等相关情况介绍。
据了解,2019年12月28日上午10时许,承包鱼塘的被害人夏某权来到同在该市脉旺镇从事养殖业的殷某兵照看鱼塘的棚屋向其索要4200元虾苗款,殷某兵嫌价格过高只愿意支付3800元。夏某权不同意,两人发生争执、打斗。夏某权持钉锤,殷某兵持斧头扭打在一起。后殷某兵将夏某权打倒在地,并继续用竹竿等击打夏某权,并在明知夏某权已经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又用系在鱼塘边杨树上的晾衣绳将夏某权勒死。目前,此案已由孝感市检察院起诉至法院审理。该案的发生使被害人家庭生活非常困难。
事不宜迟。樊银祥迅速将该案及被害人家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情况向院领导进行汇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尚方成高度重视,要求依法办理该申请案。
该院审查认为,救助申请人向某荣的情况符合《湖北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相关条款规定,且向某荣提供了司法救助申请书、村委会证明、户籍证明等资料,决定受理该申请案,同时决定按规定尽快组织对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并于当天办好了向有关部门单位申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该起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的相关手续。
12月24日8时30分,向某荣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准时召开,尚方成检察长主持听证会。
会上,向某荣及亲属、所在村委会负责人简要介绍了被害人家庭生活困难情况,陈述了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事实与理由。
担任听证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向案件承办人、救助申请人就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并就司法救助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发表了各自意见,一致同意检察院对该起案件被害人家庭提供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值班律师也赞同听证员的意见,并为救助申请人就该案民事赔偿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至此,该国家司法救助案从决定受理到公开听证会召开,用时不到24小时。
[编辑:陆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