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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湖北12月24日电(通讯员 袁瑶)在洪湖市委党校,洪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邱文以《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 大力促进法治洪湖建设》为主题,为洪湖市科级干部培训班的学员上了一堂干货满满的公益诉讼法治课。
“曾经有人做实验,取一块青地分给几个牧羊人,但中间留下一块作为公共用地,大家都可以使用,一年下来,这块公共用地变得寸草不生,而其他土地则被打理得井井有条。”邱文检察长首先从经济学界“公地悲剧”入手,引人入胜,指明了处于无保护状态下公共利益是最易受侵害的,为学员引出宣讲的主题——公益诉讼。
邱文检察长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背景、建立完善、意义和范围以及洪湖市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情况等四个方面详细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他指出,长期以来,我国的公益诉讼维护体系相对薄弱,由于部分诉讼主体缺乏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动机和能力,而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害又缺乏适格的行政公益诉讼主体,大量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状况得不到及时的纠正。而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补齐了现行公益维护体系的短板,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他介绍,自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洪湖市检察院先后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35件,立案130件,发出检察建议125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修复了一大批受损公益,遏制了国有财产流失现象,有效促进了法治洪湖建设。
他强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不是“找麻烦”,不是要争个你输我赢,而是为了“公益”,预防刑事犯罪,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的要求。他表示,检察机关将坚持把公益诉讼作为服务新时代洪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帮助政府治理社会难题、树立法治政府权威的重要途径,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全力打造双赢多赢共赢格局。
学员们纷纷表示,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增强法治思维,切实依法行政,为洪湖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