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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江:谎称出售口罩诈骗后又盗窃,连江一男子被批捕
时间:2020-12-28  作者:胡东斌 高居岚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12月28日电(通讯员胡东斌 高居岚)连江一80后男子在疫情期间谎称出售口罩,骗取款项后不发货,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积极退还被害人钱款,但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思悔改又实施盗窃行为,最终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20年2月1日至2月10日间,犯罪嫌疑人林某在网络上通过在百度贴吧、微信朋友圈等途径发布售卖微信口罩相关广告信息,虚构其有口罩销售的事实,在添加被害人微信后,多次在网络上骗取购买口罩相应款,累计数额达3400元 

  犯罪嫌疑人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积极退还被害人钱款,于2020年3月20日被取保候审,期间又生贪念,于2020年6月21日在整理其去世叔叔手机时,发现手机内支付宝APP登录有被害人李某某账户,在欺骗被害人李某某进行人脸识别后在其本人手机上登录李某某支付宝账户。后,林某更改李某某支付宝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多次进行套现、消费,造成李某某损失2460元。连江县检察院于2020年7月31日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林某。 

  检察官说法:支付宝具有快捷支付功能,用户将银行卡与支付宝账户绑定,在使用支付宝账户付款时,仅需输入支付宝密码,相应款项即自动从绑定的银行卡内转出。犯罪嫌疑人寻找借口登录被害人支付宝账户后,未经同意,更改被害人的支付宝登录和支付密码,将被害人支付宝账户内的钱款及绑定的银行卡内资金秘密转移占为己有,构成盗窃罪;若犯罪嫌疑人获取信用卡信息、重新绑定银行卡、对银行卡的关键指令进行修改,则可能妨害信用卡管理秩序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