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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福建12月30日电(通讯员 林威)为更好地保护九龙江北溪生态环境,华安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公安局、林业局等单位建立“生态修复赔偿金”机制,重点评估破坏九龙江水体、沿江生态环境的刑事、行政案件,明确赔偿方式及标准,由违法人、被告人通过缴纳赔偿金、修复种植等方式恢复生态,2017年来共有15件刑事、行政案件适用修复赔偿金机制,提存赔偿金50余万元;建立“检察+行政”沿江防护屏障,联合乡镇、环保、国土等行政机关对沿江非法排放、采砂等活动进行专项检查,关闭3家非法采砂场、要求2家储存废液不符合规范的污染企业进行整改。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