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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湖北12月31日电(通讯员 胡东斌 高居岚)连江一电动车店主盗窃电动车电瓶,低价出售给师傅,连江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起诉周某某,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本是一家电动车店的老板,但经营不善,又沉迷游戏就萌发了偷盗电动车电瓶赚钱的念头。第一次盗窃电瓶得手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怕事情暴露不敢将电瓶卖于他人,想起了曾经跟班学修车的师傅刘某某,便将盗窃所得的电瓶拿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修车店内。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明知犯罪周某某向其贩卖的电动车电瓶是盗窃所得赃物的情况下,禁不住低价的诱惑,仍予以收购。
此后二人就形成了盗销一条龙的犯罪链条,经查:2017年4月至2018年10月间,周某某多次在连江县多个小区盗窃电动车蓄电池11组,后出售给刘某某。经鉴定,周某某盗窃电动车蓄电池共计6100余元,而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将从周某某处收购来的电瓶进行翻新后,当作维护的新电池卖给来其店中修车的客人,从中牟利。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