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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区:带你走近蝉联“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荆州区检察院
时间:2020-12-31  作者:张娥 程惠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1231日电(通讯员 张娥 程惠)近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7—2019年度湖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校园)的决定》,荆州区检察院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复查,被授予20172019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荆州区检察院自2007年首次获评以来,第六次蝉联“省级文明单位”荣誉。 

  近年来,荆州区检察院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当作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固本强基”工程来抓,不断将文明创建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把握一个核心,提纲挈领抓创建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引,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检察职业道德培育这一落脚点,坚持以“理念文化引方向、业务文化提素质、廉政文化展形象、制度文化促规范、活动文化凝人心、群众文化树公信”的检察文化建设思路,打造“奋发有为、创先争优”的干事创业检察新风貌。 

  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全院文明创建的组织、协调、督办和检查工作。召开党组会议、专班工作会议,制定《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规划》,明确分工,细化任务。 

  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打造亮点品牌 

  创“服务大局五度”品牌,始终做到司法为了人民。维护和谐有力度,助推社会文明;脱贫攻坚有温度,助推乡风文明;维护民生有硬度,助推治理现代化;保护环境有态度,助推生态文明;服务民企有深度,助推物质文明。 

  创“青年志愿者+未检工作”品牌,引导青少年在法律的轨道上健康成长。立足监督职能,办好未检案件;组建法治宣讲团,加强检校合作;维护网络阵地,积极传播未检工作正能量。 

  依托三个载体,营造文明风尚 

  积极开办“道德讲堂”,把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项目化、实践化,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的形式,广泛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 

  以“两微一端”为阵地,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重点宣传服务大局的新思路、司法为民的新成效、维护公平正义的新亮点,深化司法改革的新经验、检察队伍的新面貌,每一次传播都是检察机关文明创建的真实写照。 

  以“联点共建”为载体,加强创文宣传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组织志愿服务队多次上门,对社区居民“一对一”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模范、市民公约等。 

  坚持四项建设,夯实文明根基  

  抓党的建设、抓制度建设。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党组例会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构建权责明晰、风险明示、管理精细的制度机制,促进干警工作具体化、规范化、档案化。 

  抓文化建设、抓队伍建设。注重发挥检察文化的引领、渗透、融合、凝聚作用,丰富检察文化载体,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的文化素养和精神境界。从解决“不会写”“不会说”“不会用”三个方面,创新推进业务建设,认真开展岗位练兵,促进干警成长成才。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担当。荆州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示范作用,以更加崭新的姿态、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有为的干劲,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不断践行新时代文明建设,为荆州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供给。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