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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安:做好长江大保护 一江“活水”向东流
时间:2021-01-05  作者:夏海燕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1月5日电(通讯员 夏海燕)为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给水生生物资源以休养生息的机会,共同守护母亲河,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实现全面禁捕;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一江两湖七河”等重点流域实行十年禁捕。

  自2020年以来,公安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生态环境战略的要求。切实加强长江领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完善执法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牢固树立检察担当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提前介入,密切配合侦查机关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捕捞行为,确保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检察自觉

  主动加强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对该类犯罪中重大案件一律坚持提前介入,共提前介入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6件18人,确保所有案件定性准确,证据充分。同时加大普法力度,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长江禁捕及典型案例,从源头上治理此类犯罪行为。

  坚持专业化办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组建专业化办案组,对该类案件实行统一办理。抽调该院公诉、民行部门精干力量,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全面把握此类案件办案规律及生态修复措施,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保证案件的法律、社会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办案组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41件46人,全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同各嫌疑人签订生态修复协议。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一名年满75周岁的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

  坚持协作配合,确保实现双赢多赢

  坚持该类案件办理的协作配合,除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办案之外,更主动同法院协调此类案件的办案程序及量刑标准,最终达成此类案件办理以速裁程序为主,确保类似案件快诉快审快结。办案组利用一周时间对23件26人全部适用速裁程序,一站式解决所有程序,法院在一周内集中开庭,当庭宣判,既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减轻其诉累,更节约司法资源,彰显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扛起新使命 护航新征程。2021年,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涉及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各类案件的办理力度,助力推进生态环境修复、社会治理,严格按照专业化办案要求,持续抓好案件办理,保持同公安机关、法院的良性互动,同时加强和行政机关的联系,建立健全相应预防机制、宣传机制和惩戒机制,使“长江大保护”“长江禁捕”意识深入人心。

  齐心做好长江大保护,惟愿一江“活水”向东流!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