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窗
检察视窗
华安检察院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被福建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时间:2021-01-05  作者:陈思睿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1月5日电(通讯员 林威) 近日,华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郭某某、庄某某非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系列监督案,作为全省基层检察机关唯一入选案例,被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福建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典型案例(第一批)。2017年12月27日、2018年4月20日,华安县国土资源局分别针对郭某某非法占用村庄用地、草地及果园1037.3平方米建仓库,庄某某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林地290平方米建发酵池,先后向二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15天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在法定履行期限缴纳相应罚款。郭某某与庄某某虽按期缴纳罚款,但未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未自行将违法建筑物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华安县国土资源局遂向华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具体执行事项交由所在地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但法院生效裁定作出将近十个月,该镇政府仍未对涉案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2019年8月,华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上述案件线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检察院向当地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切实正确履行职权,规范违法建设的防控和治理工作。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院加强跟踪监督,及时进行沟通协调。镇政府书面回复,并积极予以整改,被执行人已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并将土地恢复原状。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