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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江西1月25日电(通讯员 揭赞新)日前,信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起诉一“逃跑老板”余某佳。
犯罪嫌疑人余某佳在信丰县经营一家名为“衣步到位”的制衣厂,因采取“包工包料”的模式进行生产,加上质量监管不到位,导致收货方以质量不好为由拒绝结款。由于资金链断了,余某佳将制衣厂设备抵押给别的公司还账,想到有一部分高利贷还没还,又将之前厂里的设备卖掉用于还债和个人消费。可是制衣厂工人的工资,犯罪嫌疑人余某佳却一直没有考虑处理。
2020年1月18日,正值信丰县小年节日,离农历新年仅有6天。有24名工人却没有回到与家人团聚,而是心事重重地来到该县人社局,反映他们在“衣步到位”制衣厂上班,已经有两个月未领取工资,几名工人还表示“就等着这笔钱过年”。该县人社局立即向余某佳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支付工人9万余元工资,余某佳承诺在2月货款到位后支付,但到期后仍未支付。原来余某佳已逃离信丰去到贵阳市务工,并更换联系方式、停用微信,务工所得用于个人还款及消费。在采用张贴的形式向其送达支付工资的函告后,其仍未在期限到期前支付员工工资,且不知去向。经侦查机关抓捕,被告人很快归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被告人余某佳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此检方提醒,劳动者的“血汗钱”得之不易,勿以一己之私,漠视劳动者的辛劳和付出,最终害人害己,自己面临牢狱之灾。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