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窗
检察视窗
福州长乐:检察官现场普法,促进卷烟规范零售
时间:2021-02-08  作者:陈艳妮、陈叶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2月8日电(通讯员 陈艳妮、陈叶)“未成年人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对烟草中的有害物质比较敏感,吸烟会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希望每一位烟草销售者都能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添砖加瓦……2月4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玉芳工作室负责人郑玉芳应邀出席《长乐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修订)》听证会,为卷烟零售经营户进行现场普法。 

  本次听证会广泛听取卷烟零售户代表、消费者代表、社会公众及有关部门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长乐区烟草制品零售店布局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切实保障消费者和卷烟零售户的合法权益。 

  郑玉芳检察官指出,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香烟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香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 

  参与听证会的卷烟零售户代表当场承诺,将按照法律规定,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标语。长乐区烟草专卖局也表示,将加强对辖区内香烟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销售香烟的查处力度,加深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