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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市:生态检察办案组在村委会对两名非法捕捞嫌疑人公开宣告不起诉
时间:2021-02-09  作者:刘晓曦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2月9日电(通讯员 刘晓曦)“感谢检察官远道而来给我们送达不起诉决定书,我们现在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后悔,这次的教训我们会永远记住,以后会用实际行动践行长江十年禁捕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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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办案组在石首市原种场胜利垸分场对徐某某、夏某某两名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公开宣告不起诉,并邀请长航公安、渔政部门、当地村干部、村民及人民监督员参加宣告会。

  在宣告会上,生态检察办案组检察官首先介绍了案情及不起诉的理由:

  2020年8月,徐某某和夏某某在禁渔期内,在长江流域使用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禁用工具地笼网非法捕捞,分别捕获渔获物6.5公斤和1.88公斤。

  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经审查,认为徐某某、夏某某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好,认罪认罚,并自愿缴纳生态修复款,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为努力实现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优化和统一,维护生态环境,依法对徐某某、夏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后,在宣告会上检察机关、长航公安及渔政部门就落实长江十年禁捕工作中的难点进行了交流,希望以后能加强配合,在共同落实长江十年禁捕政策的同时又不引起新的社会矛盾,共同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