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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福建2月24日电(通讯员 林威)华安县院在开展强制隔离戒毒专项监督活动中,通过向县公安局调取历年来强制戒毒人员数据清单,进行分析比对,发现县交通警察大队未对正在执行社区戒毒的郑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进行注销,违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适用规定》等相关规定,遂向交警大队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郑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进行注销,同时对正在执行社区戒毒等依法应当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开展自查。交警大队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及时通知郑某某办理驾驶证注销手续,同时开展自查,查明正在执行社区戒毒中的邹某某亦存在机动车驾驶证未进行注销的情形,遂将该情况告知发证车管所,力争将检察建议落实到实处,达到效果最大化。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