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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市:邻里好、赛金宝,沙市区人民检察院公开不诉解纠纷
时间:2021-03-01  作者:周志军  新闻来源:湖北沙市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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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湖北3月1日电(通讯员 周志军)近日,沙市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案组在本院对傅某某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派出所民警及被害人家属参加宣告会。

  会议上,案件承办人首先介绍了该案案情及不起诉的理由:2020年,傅某某因被害人蔡某某装修导致自家房屋出现排水问题与被害人发生邻里纠纷,进而演化为肢体冲突,在争执过程中,傅某某将被害人蔡某某推倒在地,造成了蔡某某尾椎骨骨折,各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蔡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后,经审查认为,本案的起因系邻里纠纷,傅某某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好,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给被害人蔡某某造成的损失且取得谅解。为努力实现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沙市区检察院建议对傅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案件评议阶段,人民监督员详细了解了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检察机关对于该案的处理有理有据,既符合法律规定,又体现了人文关怀。参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还从自己的专业知识角度就如何处理邻里纠纷向双方提了建议。大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做出的不起诉决定,希望在做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双方当事人能够化干戈为玉帛,形成良好的邻里关系。

  随后,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案件承办人对傅某某及被害人家属公开宣告了不起诉决定。

  最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就治理邻里纠纷工作中的难点进行了交流,希望以后能加强配合,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加大对社区居民的普法教育,各社区也要多关心居民的心理健康和实际困难,从源头上遏制矛盾的产生,为促进社会治理共同出力。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