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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多措并举积极践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时间:2021-03-01  作者:张丽萍 王海燕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3月1日电(通讯员 张丽萍 王海燕)为进一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引导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泰宁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三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院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三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纳入全院理论学习、各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力争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从点滴做起,促进文明行为养成。

  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屏播放标语,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在潜移默化中树立文明意识,规范文明行为。营造人人学习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社会氛围,实现形式多样化、宣传常态化。

  同时,积极组织志愿者前往水西责任片区开展《三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100余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该条例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居民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的意识,引导大家自觉遵守条例规定,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人,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通过学习宣传《三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大家纷纷表示要努力做文明行为的倡导者和文明实践的带头人,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助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贡献积极力量。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