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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一商家销售假冒牛栏山酒犯罪被检察机关批捕
时间:2021-03-03  作者:曾浩森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江西3月3日电(通讯员 曾浩森)常言道,假酒害人,一直以来,时不时就会爆出群众买到假酒的新闻,而喝假酒最严重是会致人死亡的。日前,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据了解,自2020年3月左右,犯罪嫌疑人王某租住在信丰县嘉定镇南山某区的出租房作为仓库,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多次以明显底于市场批发价格从淘宝及北京等地购进高仿假冒牛栏山52°、42°的白酒共1100余箱,收到假酒后,雇请工人将自己私自在印刷厂印刷的牛栏山防伪标识粘贴到每一瓶酒瓶上,进一步提高仿伪度后。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到信丰、大余、南康等地的数十家零售商,然后以明显低于市零售价将上述假冒牛栏山白酒销往信丰、大余、南康等地的零售商,案发时其销售金额达到9万余元。 

  根据刑法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相关立案标准,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15万元以上或是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15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该院检察官表示,食品药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检察机关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并加强法治宣传力度,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法律服务。作为消费者,大家也要提升鉴别意识和能力,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避免上当受害。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