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窗
检察视窗
福建泰宁:新年拓展新领域 公益诉讼聚合力——检察建议促烟花爆竹监管落地落实 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时间:2021-03-08  作者:吴艳琴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3月8日电(通讯员吴艳琴)“每到春节楼下的小超市里都存放着烟花爆竹,万一出现什么意外,整栋楼的居民都会受到牵连,现在终于不用担心了……”看见日渐规范的烟花铺子,镇上的居民露出了满意的微笑,这得益于春节前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销售烟花爆竹专项监督活动。 

  “虽然售卖量少,但是这些地方明显不具备售卖资质和条件,尤其是不少售卖点就在居民楼下,楼上的住户深感危机。”为全面彻底摸清泰宁县烟花爆竹销售市场问题,承办检察官调查了全县城区及乡镇烟花爆竹销售点,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调查了解,辖区范围内存在不少违规设点问题,有的商铺消防设施不合格,甚至出现商铺无证经营情况。对此主管部门应急管理局对此也无可奈何“我们定期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清理活动,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们一查,他们就躲,受利益的驱使,有的被处罚了没过多久又继续违法违规销售,使得专项活动效果有限。” 

  深入分析,造成烟花爆竹市场经营混乱局面的原因也渐渐明晰:一方面是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有资质的经营商家为了经营便利,随意“开分店”;其他行业经营者为了从中获利也少量代售烟花爆竹;从业人员认为办理了相关证件,可随意变更地点销售,没有意识到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另一方面也暴露出责任单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检院第八检察厅《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强调,不仅要办好、办扎实法律赋权的“4+1”领域案件,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烟花爆竹行业乱象引发的安全隐患问题属于安全生产领域公益损害案件,泰宁县检察院将其作为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批复后,依法向泰宁县应急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检察机关意识到根治烟花爆竹乱象,不仅仅需要主管部门的严厉查处,也需要乡镇政府、公安机关共同参与,综合治理,为从源头上治理烟花爆竹乱象,泰宁县检察院召开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圆桌会议。会上,多家部门进行协调沟通达成共识,开展专项打非治违行动,对当地非法经营的行为大排查、大清扫,对存在问题商户开展警示约谈,充分告知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所面临的法律后果,充分告知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所面临的法律后果,拒不整改的,依法严惩,确保烟花爆竹市场在法治框架下规范、高效运转。 

  “烟花爆竹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将会危及群众安全,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这不仅仅是检察机关的事,更需要行政部门的理解与支持,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只是法律上、工作中的分工不同、职能不同,检察机关的监督没有你赢我输,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理应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泰宁县检察院检察长强调。 

  “检察机关的监督有如及时雨,对于我们采取措施、积极履职、开展源头治理、切实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政治自觉、为民情怀与责任担当的重要体现。”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表示。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