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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为一辆电动车,15岁少年持刀伤人
时间:2021-03-15  作者:陈艳妮 黄颖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3月15日电(通讯员陈艳妮 黄颖)一起小小的电动车纠纷,却成了两名15岁少年的人生转折点,一名少年锒铛入狱,而另一名却落下了肢体残疾。 

  2020年初,小陈的朋友在篮球场发现有辆电动车与自己曾经丢失的电动车十分相像,与电动车车主一番争辩后直接将电动车开走。后电动车车主请求小李帮忙,小李便纠集了几位朋友上门找小陈一方讨要电动车。过程中,双方发生争吵,小陈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刺伤小李颈部,致小李受伤倒地。打斗结束后,小陈一方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警方处置。经法医鉴定,小李左侧丛臂神经被刺伤,左岗上肌等肌肉肌力0级,左肩胛周围肌肉、三角肌等肌肉严重萎缩,损伤程度鉴定为重伤二级。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现年15岁的小陈从初中开始就十分叛逆,喜欢结交社会青年,常常喝酒打架。而严厉的父亲采取了棍棒教育,换来的是小陈更加逆反的心理。面对越来越叛逆的小陈,父母束手无策,开始渐渐放弃小陈,任由其结交不良朋友,在外留宿。“他们想要我读书,我就不读书,气死他们。”这是小陈在看守所时对检察官说的话。 

  日前,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以小陈涉嫌故意伤害罪向长乐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认定小陈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检察官提醒:青春期的孩子,冲动是其主要特点之一,容易受外界不良因素影响。这时候,家长们的正确引导与有效沟通显得尤为重要,多关心关注孩子的日常生活,积极肯定孩子,耐心倾听尊重孩子的意见想法,做孩子的示范者、引导者。同时,也要引导孩子结交良师益友,以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