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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召开组织生活会
时间:2021-03-16  作者:杨明月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3月16日电(通讯员 杨明月)近日,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遵循“批评-团结-批评”的方针,打扫思想政治灰尘,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切实增强支部和全体党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会前,泰宁检察院党支部为开好此次组织生活会进行了充分扎实的准备工作,及时制定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支部书记对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会上,支部书记陈邵根报告2020年检察院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和会前意见建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党支部问题清单。同时,会议还对各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 

  随后,各党小组分别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文婷及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各自党小组会。会议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凝聚书写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泰宁篇章的强大力量。”这一主题深入开展。 

  会后,泰宁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文婷对本次组织生活会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就如何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出三点要求:讲政治作表率,铸政治忠诚之魂。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动真碰硬,注重实效,筑牢政治忠诚、提升履职能力。检视不足抓整改,对标对表先进,查找短板弱项,进一步加强工作谋划,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强作风守纪律,做全面从严治检的践行者。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三个规定”要求,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检务督察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线、不踩红线。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