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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松滋:应听尽听丨检察长普法进村 这场听证会更接地气了
时间:2021-03-19  作者:赵雨晨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3月19日电(通讯员 赵雨晨)“检察长亲自主持公开听证会,通过以案释法,汇聚各方意见,消除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切实增强了司法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3月18日下午,松滋市检察院来到老城镇新华村,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涛实地主持召开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公开听证会。市委政法委、老城镇、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村民代表等12名听证员应邀参会,当地村民旁听会议。

  【基本案情】

  2020年11月,胡某等3人骑车到达长江松滋河(松西河)老城镇芦洲村水域,胡某信撑船离岸三米左右正准备下网时,被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发现,当场查获胡某来及船、电瓶等捕鱼工具,胡某信、胡某离开现场,之后分别到老城镇派出所投案。胡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于2021年3月移送至松滋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听证过程】

  听证会上,该院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案件事实,并针对案件相关证据、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内容进行展示和说明。随后,案件当事人到场简述案件情况。

  “捕捞地点是否属于长江主支流?”

  “3人行为如何定性?是否构成犯罪?”

  “应着重打击还是从宽处理?”

  听证员们在听取了案情介绍与当事人陈述后,向承办检察官和当事人作针对性提问,并就焦点问题展开积极讨论、发表意见。三名当事人分别对各自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

  “检察长亲自来到田间地头,和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坐在一起共同探讨本案,我今天真正有了司法贴近群众的感受,更接地气了。在长江禁渔期内使用电捕工具进行非法捕捞是非常恶劣的行为,我们也应该从思想上紧绷禁捕意识,牢记‘十年禁捕’相关政策。”新华村村民杨昌明说道。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宋姣表示,此次听证会本身就是一次很好的普法平台,能够起到教育一方、震慑一方的作用。建议检察机关加大村居法律宣传力度,对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可以设定经济补偿标准进行生态修复,或以劳代罚,让当事人当好“宣传员”“巡河员”,形成宣传“长江大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近年来,松滋市检察院不断深化检务公开,通过规范听证工作程序,努力做到“应听证尽听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