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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信丰一男子因10年前土地纠纷伤害邻居被起诉
时间:2021-03-22  作者:龚玉玲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江西3月22日电(通讯员 龚玉玲)信丰一名男子钟某先因10年前土地纠纷赔偿邻居600元,心中不忿,持刀伤人。近日,江西省信丰县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钟某先提起公诉。 

  10年前,被告人钟某先父亲与被害人张某娣家因菜地相邻,界限划分不是很清晰,导致因争地纠纷引发肢体冲突,钟某先父亲打伤张某娣丈夫,经过协商,钟某先父亲赔偿张某娣家600元。本以为一场冲突就此消弥,但没想到钟某先一直怀恨在心。202010月,钟某先在家中吃饭时,听到张某娣正和邻居笑着聊天,想起10年前与张某娣家发生土地纠纷的事便心生气愤,拿起家中菜刀藏在衣服中,来到张某娣家门口,拿出准备好的菜刀突然对80多岁的张某娣脖子连砍数刀并声称要将张某娣砍死,导致张某娣右脸颊、右肩部、右前臂等部位被砍伤。后来,旁边的邻居李某姣见状劝说钟某先不要砍人,钟某先不听劝阻,反而又持菜刀追砍李某姣。此时,另一位70岁邻居朱某英正好从自家出来,正在追赶李某姣的钟某先便将手中的菜刀往朱某英身上扔去,导致朱某英左脸颊及左耳廓受伤。 

  经鉴定,被害人张某娣的伤势为轻伤一级,朱某英为轻伤二级。出院后,年老的张某娣因受伤生活不能自理。 目前,信丰县检察院正在对两被伤老人开展司法救助。 

  钟某先的这一行为,给邻居带来严重的身体伤害的同时也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根据刑法232条之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远亲还不如近邻,邻里乡亲有纠纷,要多几分冷静和理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调解不了的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切莫积怨成仇兵刃相向,最终身陷囹圄,悔之不及。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