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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湖北3月24日(通讯员 陈迪)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院和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公安县检察院迅速行动,切实强化案件管理,推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的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开通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绿色通道”。对受理的相关案件统一标注,明确专人负责案件受理、移送、流转,涉市场主体案件一律由业务骨干或检察委员会委员办理,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加强涉市场主体案件的审核把关。一方面,在收案审查时,详査嫌疑人、被害人身份信息、强制措施情况、涉案财物及涉案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另一方面,实行“一案一督办”,所有涉市场主体案件均由检察长直接审査、工作专班跟踪督办,确保每一起涉市场主体案件事实认定精准、法律政策适用得当。
实行涉市场主体案件重点流程监控。关注每个案件的办案环节和办案期限,对案卡填录、文书制作、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督促整改,减少瑕疵案件产生。
建立涉市场主体案件台账。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对案件类型、涉案人员或企业信息、案件处理结果及追赃挽损情况等方面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向院领导和工作专班报告。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