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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湖北3月31日电(通讯员 刘慧)近日,公安县检察院在“水土保持”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中了解到,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和积极释法说理,助力公安县水利和湖泊局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400余万元,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2020年9月,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公安县多个在建项目未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和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经依法调查取证后,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向对水土资源保护具有监管职责的公安县水利和湖泊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收到检察建议后,公安县水利和湖泊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对全县城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整改措施。经过共同努力,公安县水利和湖泊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工作已取得突破性进展,各生产建设单位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积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目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已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生产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中,确保了水土保持工作的规范开展。
检察官说法:水土保持方案是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湖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将公安县界定为水土流失易发区,各生产建设单位在开办生产建设项目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