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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泰宁:寓教于乐,让预防校园欺凌理念深入人心
时间:2021-04-07  作者:冯顺 杨碧莲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4月7日电(通讯员 冯顺 杨碧莲)近日,为深入构建平安校园,预防校园欺凌,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泰宁县人民检察院携手泰宁县“泰阳社工”青少年服务中心,在泰宁县第四中学开展“校园070,阳光伴我行”为主题的预防校园欺凌实践活动,该校初三年段400余名学生参与了本次实践活动。 

  由学生代表领誓现场同学共同参与反对校园欺凌拉开了本次实践活动的序幕。本次活动采取寓教于乐的形式,将预防校园欺凌知识融入互动游戏之中,通过精心设置的“车轮滚滚零欺凌、同心击鼓反欺凌、 欺凌行为我知道、反欺凌口号征集”等8个游戏环节,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下,传递防范校园欺凌知识,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你曾实施过欺凌行为吗?你反思过吗?” 

  “看到同学被欺凌时,你会怎么做?” 

  “如果你面临校园欺凌,你会怎么做?” 

  活动现场,检察官与社工在组织游戏的同时,也向同学们提出问题,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开拓学生思维,提高校园欺凌预防认知,让同学们更加深刻认识了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性,并且学会在校园欺凌事件尚未发生和发生后如何有效地保护自己。 

  “面临中考,学习任务繁重,今天的预防校园欺凌实践活动,不仅能让我们通过游戏放松一下身心,还可以在游戏中更加深刻的学习到预防校园欺凌的知识,非常的有意思、有意义,我要为它点赞。”活动现场,前来兑奖的肖同学兴高采烈的向负责人说道。 

  活动结束后,检察官冯顺和县“泰阳社工”青少年服务中心负责人在总结本次活动意义时说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之一。我院以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全力推动检校共建,加强学生普法工作。日常除了通过法治讲座等以案说法形式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还有检察开放日、看守所实地参观、旁听庭审等法治教育形式。这次实践活动得到在场师生的一致肯定,效果显著。接下来,我院将继续加强与社工等社会公益力量的合作,共同探索多样化、沉浸式的法治普法宣传教育,如实践活动、编排法治主题情景剧等,让未成年人更具象地认知法律概念、违法后果,增强学生远离黑恶、预防犯罪、遵纪守法意识,共同构建和谐安全校园。”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