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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越城:从拒不认罪到全案认罪认罚,检察官讲述背后的故事……
时间:2021-04-09  作者:沈婷 陈媛媛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浙江49日电(通讯员 沈婷 陈媛媛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石某等3人当庭表示认罪服法,真心悔罪。但就在不久前,他们还心存侥幸,不如实供述罪行,千方百计为自己辩解,企图脱罪。

  2020年12月9日,凌晨3点,在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某废品回收站内,300多斤高压电缆线装了满满一货车,这全都是偷盗而来的。这一次还没来得及销赃,石某等3人就当场落网。

  盗窃“专业户”  到案后拒不认罪

  同为贵州老乡的石某、杨某,多番盗窃数次“进宫”,刚出狱又干起“老本行”。这回,他们盯上了电力局施工所用的高压电缆线。趁着夜色,石某潜入电力局仓库,剪断围墙铁丝网,将电缆线从仓库偷拉出来,装入杨某的货车内。得手后,二人连忙前往罗某所经营的废品回收站销赃。

  因生意往来,罗某与石某、杨某相识,可二人深夜现身卖废品却是头一回。见二人行色匆匆,急于低价出售电缆线,罗某没有多问却心中有数。黑夜里,他们心照不宣地完成了“交易”。第二天凌晨,石某等3人“故伎重演”,一人偷盗,一人“拉货”,一人销赃,不料在回收站被当场抓获。

  “我就偷了一次,之前丢的电缆线跟我没关系!”“朋友叫我来拉货的,我以为电缆线就是他自己的……”“冤枉啊!我只收废品,哪知道电缆线是他们偷来的?”到案后,石某等3人拒不认罪。

  引导补充侦查  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难以辨认犯罪嫌疑人,本案暂无其他直接证据可以证实石某等人的犯罪行为。只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打破全案拒不认罪的僵局。”承办检察官认真审阅案卷发现,案件的突破口在于不知情的第二收赃人。检察官立即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要求及时补强证据,明确此前收购与当前查获的电缆线是否具有同一性。

  经查,前后两批电缆线的规格型号完全吻合,可以锁定罗某前后两次收购的电缆线均系石某、杨某所窃赃物。

  证据开示+释法说理  力促认罪认罚

  “我只管收废品,什么规格型号对比,谁知道你们是不是忽悠我……”证据开示,罗某却百般辩解,“三更半夜急着卖废品,难道不可疑吗?”“既然是回收废品,夜里为何不敢开灯?”“专用的高压电缆线低价贱卖,你真的毫不知情?”检察官结合证据连连发问,并对其耐心阐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适用。在检察官的法律教育下,罗某清楚自己罪责难逃,不再抱有侥幸心理,承认了全部收赃事实。

  收赃者的供述打破了全案拒不认罪的僵局。“检察官,我坦白,我愿意认罪认罚,两次电缆线失窃案都是我们干的。”经过检察官多次释法说理,石某和杨某从供认不讳,到主动承认犯罪事实,最终自愿认罪认罚。

  “证据开示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提升了控辩双方的信息交流和沟通的有效性。”承办检察官介绍说,“特别是在案件办理陷入僵局时,‘证据开示+释法说理’让犯罪嫌疑人在扎实的证据面前低头认罪,自愿认罪认罚,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良法善治’。”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