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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清:首份“训诫令”+“督促监护令”双令齐发为迷途少年指明归路
时间:2021-04-09  作者:陈汛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4月9日电(通讯员 陈汛)在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的附条件不起诉暨“督促监护令”、“训诫令”宣告仪式上,涉罪未成年人小明坚定而充满希望地对承办检察官说到。这是教育部出台《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后,福清检察院发出的首份“训诫令”。 

  

  

  沉迷游戏,一念之差入户盗窃 

  2020年11月份的一天,16岁的小明路过一间民房,看见门是开的。因为好奇,因为不懂法,也因为没钱买游戏装备,小明鬼使神差地走进了这间开着门的民房……小明将盗得的赃款,全部充进手机游戏里面购买装备。当他沉迷于手机游戏不可自拔时,他盗窃的经过已被监控拍了下来。当警察到学校找他时,他才意识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念之差盗窃,还是被抓了。 

  走访调查,厘清犯罪深层原因 

  当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承办检察官以为只是一起普通、简单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但讯问小明时,承办检察官发现,小明异常沉默,作为法定代理人到场的母亲却不时讲话指责小明。承办检察官觉得这个画面,有点刺眼。真的只是没钱买游戏装备吗? 

  带着这个疑问,承办检察官先是走访了小明就读的学校。在班主任眼里,小明比较内向,但有几个要好的同学,成绩一般,表现一般,不算突出;在安保主任眼里,小明没有迟到早退旷课,没有参与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算是还不错的孩子。两位老师均表示,如果不是警察上门,他们从未想过小明会犯罪,这事令他们非常意外。 

  之后,承办检察官又把小明和她妈妈叫到检察院,大家面对面、心与心的沟通交流。随着沟通的深入,小明终于向承办检察官敞开心扉:“我已经两年不跟我爸讲话了,我爸遇事情只会打我”“我也不爱跟我妈讲话,我做的所有事情她都觉得不满意,她总是嫌弃我,总是唠叨训斥我”“我妈买衣服太难看了,我想自己买她都不让”“只有游戏能带给我快乐”……小明仿佛找到了宣泄口,向检察官诉说着他对父母的不满。在一旁的妈妈非常尴尬、试图辩解却无力反驳……通过这次对话,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小明跟他父母的关系十分紧张,小明父母对小明关心不足、管教的方式不恰当,处于青春期的小明也一直误以为父母不爱他,他们的唠叨和训斥更是加重了小明的抵触心理。小明遇事不会跟父母沟通,有时想买一件自己喜欢的衣服,宁愿从在校生活费中省下来购买,也不向父母要钱。久而久之,小明缺钱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但他还是不愿意向父母开口帮忙。终于有一天,他路过一家民房,看到门开着,就走进去了…… 

  从宽处理,双令齐发指明回归之路 

  考虑到小明系未成年人在校生,初犯偶犯且认罪悔罪,福清检察院对小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6个月。 

  与以往不同的是,检察机关不仅只是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还向小明送达了“训诫令”,向小明的父母送达了“督促监护令”。 

  

  

  训诫令指出了小明入户盗窃行为的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分析了小明犯罪的原因及应当吸取的教训,并对小明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要求小明端正思想,认真反省,主动学习,提升修养,同时要求小明父母加强沟通,改善亲子关系。 

  

  

  督促监护令指出小明父母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存在的管教不当、沟通不畅等问题,并根据小明家庭的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帮助孩子重新步入人生正轨。 

  本次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发出“双令”  —— “训诫令”及“督促监护令”,不仅让涉罪未成年人体会到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更让监护人意识到改变监管方式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不仅体现了司法的威严,更体现了检察机关教育、感化、挽救孩子的决心。“双令”齐发,是法与情的结合,为孩子顺利回归社会指明了方向。 

  检察官有话说 

  在未检检察官眼中,每一个孩子的身后,都关联着一个家庭,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除了依法审查事实和证据之外,更多的是要考虑如何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如何让孩子顺利回归社会。不捕不诉,不意味着放纵,更不是案结事了,未检干警会根据实情情况走访考察和帮助教育,引导其知法、懂法、守法,让其顺利回归社会。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福清未检人的初心和使命。为了践行这个初心和使命,福清未检人立足检察职能以精准打击的“高冷”和“关爱、包容、接纳、挽救”每一个孩子的“暖心”,致力于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尽最大努力帮助每一个孩子,成为孩子青春路上的护航人!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