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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湖北4月15日电(通讯员 陆成雄) “检察院帮我申请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还帮我办理了残疾、低保等手续,领到了残疾补助和低保金,日后生活、医疗不用愁了……”近日,湖北省汉川市检察院检察官樊银祥一行回访该市韩集乡祁湖村刑事被害人祁某文生活情况时,祁某文的母亲感激地介绍。
2019年3月23日,因与父亲关系不和,多次发生争执,时年26岁的祁某文夜晚熟睡中被父亲祁某中用钉耙多次击打头部造成重伤二级。2019年9月5日,父亲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汉川市检察院在对此案审查起诉中了解到,祁某文虽经医院抢救保住了性命,但35万元治疗费全由亲戚垫付,本人留下了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行动难移,大脑失灵,大小便失禁,全靠体弱多病的母亲一人照顾。惨剧发生后,父亲在监狱服刑,6亩多稻田没人种,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也没有了其它收入。
对此,该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受理、审查、申报了祁某文的救助申请,为他办理了临时性国家司法救助,发放了3万元临时性司法救助金,缓解了燃眉之急。
然而,由于祁某文因受父亲伤害且放弃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祁某文后期康复、医疗以及生活等方面的长期实际困难问题难以解决,也不在检察院职责范围内。
“群众的事无小事,职责范围外的事也要管。”该院同步启动司法救助对象帮扶机制,向祁某文所在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希望乡政府依照有关政策,全力督导辖区卫生、民政等部门,依法依规办好祁某文的伤残医疗补助、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救助手续,切实解决好祁某文缺吃愁穿、医疗无保障等涉及长期生活困难的实际问题。期间,承办检察官加强与乡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在乡政府高度重视下,民政、卫生等相关部门特事特办,为祁某文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残疾医疗保障等手续,使祁某文拿到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残疾医疗补助费,其长期生活的实际困难问题得以彻底解决。
据悉,2019年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32人,申请救助金31.2万元,做到应救尽救,同时为5名救助对象协调解决长期实际问题8个,彰显了检察情怀,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