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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山:检察机关践行法治自觉保护青山绿水
时间:2021-04-19  作者:李定灿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419日电(通讯员 李定灿)近日,福建省东山县检察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助力东山“一海九湾七基地”建设工作中,主动作为,自觉践行法治自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高质量发展的“富美新东山”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检察司法保障。

  建立“湾长、河长、林长、田长检察长”工作体系,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日前,东山县检察院积极牵头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海洋与渔业局、漳州海警局东山工作站,举行自然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会签仪式。相关单位对该工作机制进行充分讨论并交流意见,形成工作机制意见,该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自然资源保护职责,强化线索通报与规范案件移送,健全衔接配合机制,破解“单兵作战”瓶颈,形成“联合行动”工作合力,助力东山美丽海岛的建设。采取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加强监督等方式,与县公安局、海警部门建立起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引导侦查机关精准取证,有力地打击涉生态环境破坏刑事犯罪。

  2020年以来,东山县检察院共审查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罪 2534人,法院有罪判决率100%,其中办理公安部督办的陈某某非法采矿系列,追赃挽损3000余万元,上缴生态修复金200余万元,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增加其犯罪成本,遏制犯罪苗头,致力做到预防、打击、生态修复并重。日前,东山县检察院积极参与东山县乌礁湾举行的“海砂回填”活动;本次共回填海砂7800立方米,这是自2020年以来开展第三次“海砂回填”活动。

  2020年以来,东山县检察院积极响应东山县委、县政府开展综合整治海砂专项行动,向各职能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共11件,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各部门均采纳检察建议,形成打击盗采海砂的“通力合作”大整治格局。通过海砂回填等方式,使破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将生态损失减少到最小最轻,体现出法治效应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