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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州:【我为群众办实事】首例《督促监护令》 “检”家共护“未”来
时间:2021-04-25  作者:胡海虹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江西(4月25日电通讯员 胡海虹)“近期办理的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部分涉案未成年人行为恶劣,如若让其放任自由,极有可能会再次引发违法犯罪问题。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犯错涉罪,家长难辞其咎。”检察官忧心忡忡的讲到。

  

为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发挥家庭教育、家庭监护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重要作用,近日,江西信州区检察院针对一起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中监护人监管缺位等问题,向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宣告送达了上饶市首份《督促监护令》,要求家长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管教育职责,关注孩子的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引导孩子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关心关爱孩子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整合多方力量,信州区检察院《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仪式还邀请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民警、上饶市教育局工作人员、社会组织共同参加。 

  为帮助家长更好的履行监护职责,在送达《督促监护令》后,“海虹”团队聘请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在“海虹”未成年人关爱中心为家长开展亲职教育,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亲子观念,掌握良好的教育方法,助力亲子教育关系改善。 涉案未成年人父母也深刻反思自己对孩子长期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承诺将按照《督促监护令》的要求管教好孩子,更好地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

  

  “督促监护令”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亲职教育”是指检察机关因职权启动的,针对因监护失职或失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遭受侵害的人,要求其参加监护义务履行、监护教养技巧和未成年人心理等一系列亲职教育课程从而改善和提高监护人监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意识和能力,督促与引导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