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窗
检察视窗
福州长乐:检察长主持听证 亲兄弟握手言和
时间:2021-05-07  作者:黄瑶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福建5月7日电(通讯员 黄瑶)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案件审查方式的制度创新。检察长率先垂范,带头主持公开听证,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是深化司法为民、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4月26日上午,长乐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施兆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就亲兄弟互殴致伤的两个案件处理,公开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侦查机关承办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村委会干部以及律师代表等参加了此次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张朝阳主任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相关证据以及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规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林某甲、林某乙是亲兄弟,两人房屋前后相邻,因为雨棚排水问题发生纠纷进而引发双方互殴,双方的伤情经鉴定皆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林某甲、林某乙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达成了调解协议。 

  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承办人十分重视这两起案件的办理,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案件如何处理不仅关乎着林某甲、林某乙今后的人生,也关乎到整个家族的矛盾纠纷化解。办案人员在认真审查案件卷宗材料后,对案发地点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二人房屋雨棚排水问题已经得到切实解决。鉴于案件的矛盾是由两兄弟前后房屋相邻引发的,且二人具有认罪认罚、投案自首、互相谅解情节,为修复兄弟双方关系,打开双方心结,化解双方矛盾,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拟对林某甲故意伤害案、林某乙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对林某甲、林某乙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承办人、村委会干部、律师代表等围绕案件的处理充分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长乐区人民检察院对两位当事人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并对检察机关贯彻少捕慎诉理念,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428日,长乐区检察院对林某甲、林某乙宣布了不起诉决定,两兄弟激动万分、握手言和、互相拥抱,并感谢检察机关公正司法以及为案件所付出的努力。 

  长乐区检察院以案件办理为抓手,通过检察长带头办案、办疑难案,推进公开听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