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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汉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高质高效服务市场主体
时间:2021-05-11  作者:陆成雄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5月11日电(通讯员 陆成雄)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建立涉营商环境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快速受理、快速评估、快速办理、快速结案,高质高效服务市场主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1至4月,该院受理的涉营商环境案件53件中,除新近正在办理的4件外,另外49件全部在法定时间内快速办结。

  

  李某某立案监督申请案,是该院运用快速反应机制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的典型代表。

  2021年2月22日,湖北某米业公司董事长李某某向检察院反映:因5个月前发生的一起房产抵押担保银行贷款纠纷,他和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分公司经理被侦查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和上网追逃,其中分公司经理被刑事拘留。

  由于该案涉及市场主体,汉川检察院当天受理了李某某立案监督申请案,并对该案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经审查,认为公司四名高管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并于8天后通知侦查机关将该案撤销。

  该案的快速办理,使这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消除了多重涉案风险:一是四名高管涉案,极大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甚至有“因案垮掉”的可能;二是今年至少10万吨粮食收不上来,广大农民遭受重大损失;三是1049张谷单664万元谷款等待结算,农民拿不到谷款将带来社会不稳定风险;四是与某上市公司达成的并购协议、与某医药集团达成的1个亿投资计划也会中止。

  “这起涉营商环境案件创下了三个‘最’:受案时间最快,当天申诉当天受理;办案周期最短,前后用时8天;办案效果最好,避免了企业四大涉案风险。”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陈贻勇这样认为。

  据悉,该院在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中始终坚持“四快”:一是快速受案,凡涉营商环境案件一律进入“绿色通道”,部门快速联动、快速办理;二是快速评估,受案当天即对案件办案风险和影响进行评估,为最大限度避免市场主体涉案损失奠定基础;三是快速办理,办案中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全力加强侦查监督和诉讼监督,提高办案质效,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市场主体的涉案损失;四是快速结案,对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尽量适用速裁程序和简化程序,防止办一起案件拖垮一个企业。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