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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福建5月12日电(通讯员 陈艳妮 陈叶)2020年6月21日凌晨,李某在福州市长乐区新某元网吧上网结束后正想回家,见停车棚里停放着一辆电动车,正是他心仪已久的款式,便上前观望。发现电动车没有上锁,李某便想把电动车据为己有,当下就将电动车从网吧推到其居住的出租屋内藏匿。后李某在把电动车推去修车店换锁的途中,恰遇电动车车主,被车主当场抓获,并被扭送至公安局。
日前,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涉嫌盗窃罪依法向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并适用缓刑。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顺手牵羊,妄想不劳而获的人,终将自食其果。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