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视窗
检察视窗
江西信丰:检察院开展燃气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守护群众“灶台下的安全”
时间:2021-05-12  作者:邹隆华 钟志敏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江西5月12日电(通讯员 邹隆华 钟志敏)液化石油气属易燃易爆危险品,又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经营、存储、运输不当极易引起安全事故,直接影响公共安全。近期,信丰县检察院将法律监督职能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紧密结合,开展燃气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小专项工作,针对瓶装液化气安全问题进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守护群众“灶台下的安全”。

  该院走访调查了辖区内5家液化气站,发现辖区内各液化气站普遍存在以下问题: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已充装的液化气瓶;配送人员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违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送气人员在运输过程叠放、倒放、卧倒、外挂液化气瓶;气瓶堆放在未设置标志的区域。

  针对现场走访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经过分析研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该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内瓶装液燃气经营单位、燃气用户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液化气存储、运输、配送、销售等环节的隐患排查,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制发检察建议书后,该院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全县10家液化石油气站业主召开了信丰县瓶装液化气市场管理调度会。在此次调度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鹏通报了案情,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要求相关行政机关和液化气站业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不断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履职,建立液化石油气瓶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到位。与会单位和液化气站业主纷纷表示,将按照检察建议内容从严整改,履职尽责,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次开展的燃气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小专项工作是该院在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一个缩影。下一步,信丰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不定期了解被建议的行政机关落实瓶装液化气安全问题整改情况,最大限度消除瓶装液化气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编辑: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