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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松滋:【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们村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时间:2021-05-13  作者:谢非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5月13日电(通讯员 谢非)“我们村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还修了两条建筑垃圾粉碎生产线,每天巨大的震动和噪音,让附近村民苦不堪言!”2021年初,松滋市新江口街道望月村村民向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寄来的举报信中反映道。

  “群众利益无小事,马上组织人员赴现场开展调查。”在收到举报信的第二天,该院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组立即赶赴现场。经调查,行政相对人黄某于2018年底与该村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耕地16172平方米、林地24平方米,并约定“按土地现状出租使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从20191月开始,黄某将上述土地用于堆放砂石料和建筑材料,同年12月建设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并投入使用,将大量建筑垃圾堆放在该场地。

  “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投产后,巨大的噪音、粉尘污染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产、生活,我们也曾多次向行政机关投诉,但对方一直没有停止。”调查时,附近几名村民现场向检察官反映情况。

  经向相关部门了解,202011月,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松滋市分局进行了现场检查,要求黄某立即停止建设、停止生产,并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松滋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也多次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督促黄某覆土复耕,但直到20211月,黄某违法行为仍未停止,再次对场地进行挖掘破坏并堆放建筑垃圾。

  20212月,松滋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江口街道办事处、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松滋市分局、松滋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各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现违法建筑及生产线已全部拆除,被违法占用的土地已经全部进行了覆土复耕,黄某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被予以行政处罚。经鉴定,黄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致使22.81亩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已涉嫌刑事犯罪,松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一年多了,我们村终于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周边村民纷纷表示检察机关是真正在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对这次的“闪电出击”交口称赞。

  “保护农用地,还群众一个宜居的生活环境,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生态红线,推动绿色发展,为保护公共利益、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涛说道。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