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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白某今年35岁,其父白某文、女儿白某羽2019年被万某驾驶机动车撞倒致死。被告人万某被判刑三年七个月。
洪湖市检察院在接访中了解到,白某左手幼年时受伤手术后留下残疾,无法做重活,其母年岁已高,年初做胆结石手术,基本失去劳动能力,生活较为困难。
接访人员在对其耐心释法说理的同时,主动告知其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求助,后白某向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为了提高检察机关办案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争取各方对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的支持,进一步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促进息诉罢访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白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进行检察听证。
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野主持,邀请了荆州市人大代表王会方、人民监督员刘卓、政协委员罗会军作为听证员对该案进行评议。
听证会上,白某陈述了申请理由及诉求,承办检察官秦前胜介绍了原案诉讼经过及司法救助案件审查情况,并开展了释法说理。随后各位听证员对该案进行了评议。
荆州市人大代表王会方:“申请人遭受重大变故,身体和精神都受到双重打击,目前生活较为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我同意给予司法救助。”
政协委员罗会军:“案件脉络清晰,申请人失去至亲的心情和现实困难我们都能明白,此次司法救助采用公开听证的模式,让司法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进行,体现了社会温暖、司法温暖,更能给申请人给予生活上实实在在的帮助,同意给予救助。”
人民监督员刘卓: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参加这次听证会,让我感受到了司法救助的透明公正,感受到了检察温情、司法温暖,“办实事、解民忧”,保障申请人及时获取司法救助,更体现了检察机关察民情、解民忧、纾民困的责任担当。
经过评议,与会的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白某进行司法救助的意见。
朱野检察长对申请人的遭遇表示深深的同情,并鼓励他们要对未来满怀希望,对生活充满信心,相信有党和政府的关怀,相信在自己的努力勤奋下,一定能渡过眼前的难关。并强调检察机关要解民生之忧,纾民生之困。要积极调整司法救助工作思路,将“被动接受”转为“主动服务”,构建多渠道、多样化的司法救助模式,控申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案件管理等部门沟通,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并与教育、民政、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力量多元救助的无缝衔接,实现对“受害家庭及成员”全方位的关怀与救助,传递检察温度以及党和政府的关怀。
[编辑:李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