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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松滋:【优化营商环境】宽严相济 给企业一个重来的机会
时间:2021-05-17  作者:赵雨晨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正义网湖北5月17日电(通讯员 赵雨晨)“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们企业的不起诉决定,是你们对企业的保护和支持,让我们重燃希望!”

  2015年5月,荆州某公司、常某、沙某联合5家单位,通过串通围标的方式获取工程承包权。2019年6月,公安机关以涉嫌串通投标罪对该公司及常某、沙某立案侦查。同月,常某、沙某分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由于该案为涉企案件,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对企业进行调查走访,了解到该公司在当地口碑及社会评价良好,在以往施工中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多次被授予“行业先进企业”称号,并因抗疫抗洪、捐赠福利院收到多家单位感谢信。承办检察官同时对案件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提讯了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承办检察官迅速将案件情况向院领导汇报,院领导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征求多方意见。

  2021年1月,该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听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侦查机关代表受邀参加听证会,检察官向与会人员详细汇报了该案情况,听证员经过充分研究、讨论后,一致认为犯罪单位、犯罪嫌疑人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同时,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律义务,从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建议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对荆州某公司、常某、沙某依法作酌定不起诉处理。

  “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符合检察机关‘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给了企业重来的机会,让市场主体在检察机关办案中感受到了司法的力度和温度。”人民监督员评价道。

  今年以来,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转变司法理念,开通涉市场主体案件受理“绿色通道”,认真贯彻落实“1+7”专项检察活动的重点任务,下一步,该院将持续细化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措施,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努力为经济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编辑:李晓彤]